近年来,湖北省委、省政府先后出台《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》、《湖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推进计划》、“科技十条”及配套实施细则等5项综合性政策,以及推动高校院所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研发活动、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等7项专门性政策,使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法规体系的系统性和协调性进一步提高,湖北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体系已初步建立。
与此同时,技术转移服务体系也在不断完善,面向市场的新型服务模式不断涌现。初步形成了政府引导、政策驱动、多主体联动的新局面。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,当前还存在科技成果与技术需求对接不畅、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动力不足和服务体系不够完善的问题,尤其是服务县域企业还不足、链条还不健全。
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中,技术转移中介服务机构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。近年来,湖北的技术转移中介机构数量增长较快。2014年,湖北省科技厅发布了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》,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专项补助,并通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中介机构给予支持。希望技术转移中介服务机构向专业化、规模化发展,真正了解供需双方的结合点,将业务做精做深,不仅帮供需双方牵线搭桥,还要在投资、融资、股权介入,甚至组织对科技成果进行一定的加工、完善,并取得一定的知识产权,绑定中介机构的价值收入,在此基础上向品牌化发展。
下一步省科技厅将从4个方面规范服务标准、提升服务质量、推动技术转移中介服务机构深化发展。第一,加强示范机构的培育,对认定*********的中介服务机构,将优先予以支持,促进行业大力发展;第二,完善市场竞争体系,如挂牌交易科技成果转化服务,真正兑现政府采购的承诺;第三,组织中介服务机构跟高校院所深入对接,为它们的发展和业务拓展提供更好的管理条件;第四,对规模化发展的机构,从中介服务体系与科技金融的结合上面予以优先支持,如成立天使投资基金、成果转化投资基金等。